本报讯 昨日,孟津县常袋乡屠宰户马乐民向市长便民热线反映:乡定点屠宰场收钱不开发票。
收了屠宰费缘何不开票
本报讯 昨日,孟津县常袋乡屠宰户马乐民向市长便民热线反映:乡定点屠宰场收钱不开发票。
马师傅说,他是从去年7月开始宰猪卖肉的,每个月都要屠宰十七八头生猪,都是在乡定点屠宰场屠宰的,每屠宰一头猪交40元,说是有检疫费、工商管理费、屠宰费等,还要把猪小肠留给屠宰场。他不明白,屠宰场从来都是只收钱不开发票,这是否合法?
昨日上午,记者到常袋乡询问了4名在街上卖肉的屠宰户,他们均称屠宰场没有给过发票。刘师傅说,他干了三四年,没领过一张发票。
那么,定点屠宰场收了钱,该不该开发票?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一工作人员说,按照相关规定,无论是检疫费、工商管理费,还是屠宰费,定点屠宰场必须给屠宰户开出票据。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,这一现象在农村并非偶然,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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